一、依據:
(一)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訂定「高中職學生學習扶助方案」辦理。
(二)教育部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二、目的:
(一)建立學習預警作為,警示輔導低成就落後學生,並改善校務評鑑缺失。
(二)建立學校升學輔導長期發展之模式,辦理學測科目增廣學習。
(三)補救學生學習困難及加強學生基礎能力。
(四)穏健培訓學生之讀書習慣,建立良好之讀書風氣。
三、主辦單位: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四、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五、辦理日期:中華民國100年8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
六、實施對象:有意跨考學測學生、身心障礙生及高二、高三弱勢或低成就學生。
七、實施方式:
(一)建立預警制度SOP流程:
整合缺曠課系統、日常與期中成績處理及新增預警系統,結合教師成績試算示警作業,主動通知關懷學生,並產生需關懷輔導學生名單,使教師及班導師、家長留意,並安排參加補救教學輔導課程。
(二)辦理弱勢或低成就學生課業輔導班:
1.成立專班辦理(人數不限),授課師資由校內、外合格教師中遴選有意願且富教育熱忱與愛心之教師。
2.由導師協助鼓勵學生參加本課程,強化學生課業學習能力,學校教務處發出家長通知函,敦請家長督促學生向學。
3.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班:於第九節、社團班週會時間及假日安排補救教學課程。
4.辦理大學學測課業輔導班:於第九節及假日,安排增廣教學輔導課程。
八、 預期效益:
指標項目 |
100學年度 |
101學年度 |
|||
目標 |
績效 |
目標 |
績效 |
||
部定指標 |
就近入學率 |
86% |
|
87% |
|
升學率 |
97.5% |
|
98% |
|
|
校訂指標 |
身障學生適性升學輔導情形 |
72% |
|
75% |
|
學期重補修人次 |
1180 |
|
1160 |
|
九、經費來源: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十、本實施計畫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