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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

科目

科目課程目標

(請參考領綱,加以修改)

科目教學重點

(學校領域科目自訂)

學生圖像

共行

誠懇積極

關懷包容

科技運用

專業求新

熱誠共學

溝通互助

藝術

音樂

一、表現:善用多元媒介與形式從事藝術與生活的創作和展現,傳達思想與情感。

二、鑑賞:參與審美活動,透過感受與理解進行思維判斷,體認藝術的價值。

三、實踐:培養主動參與藝術的興趣和習慣,欣賞人生,增進美善生活。

1.指導學生學習正確演奏(唱)或使用其他聲音媒材進行創作或表達。

 

2.指導學生學習音樂語彙以培養感知音樂作品的能力。

 

3.指導學生聆聽各地作品理解各個文化差異,以增進審美感受之能力,涵養美感經驗。

 

 

4.培養學生參與音樂活動的興趣,養成音樂生活的習慣,並能思考、關懷時事議題,認識文化資產,豐富音樂藝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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