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112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112.8.29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通過
一、依據:
(一)家庭教育法及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本校112學年度學生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落實學校推展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實施。
(二)結合學校與社區資源,推展社區家庭教育及親職教育,以提昇家庭教育功能。
(三)提升學生家庭生活知能,強化其正確家庭價值觀,培養其經營良好家庭生活之能力,提昇國民及家庭的生活品質。
(四)透過講演、雙向互動的方式,提供學生家長正確教養方法與態度,增進親子關係。
三、規劃辦理原則:
(一)全校親師生共同參與:由家庭教育推動執行小組共同規劃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由輔導室統籌辦理,其他處室協同執行,全校教職員工共同負責。
(二)多元彈性的實施方式,因應學生身心發展之需求、家庭狀況,及學校人力、物力而規劃不同主題學習活動。
(三)善用社會資源,融入社區文化,共同辦理家庭教育活動。
(四)融入親職、子職、性別、倫理、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內容。
四、實施對象:本校教師、學生及家長。
五、工作組織與執掌:
(一)本校設家庭教育教育推動執行小組(名單如附件),校長為主任委員,輔導主任為執
行秘書,委員由相關處室主任、秘書、組長、輔導教師、教師代表、護理師、家長
會代表組成。
(二)本委員會每學期定期開會一次,討論家庭教育推動相關事宜,得視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
六、各處室實施活動分工表:
項次 | 實施項目 | 時間 | 對象 | 活動內容 | 負責單位 |
1 | 成立行政組織與運作 | 八月 二月 | 教職員工 | 成立跨處室之家庭教育推動執行小組,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 會議 訂定家庭教育實施計畫,並納入學校行事曆。 建立學校家庭教育諮詢電子郵件信箱及電話專線服務。 | 輔導室 |
2 | 召開家長代表大會 | 九月 | 家長 教職員工 | 團結家長力量,結合教師共同推動家庭教育 | 學務處 |
3 | 在各項會議中宣導家庭教育理念 | 適時 | 學生 教職員工 | 透過各項集會宣導家庭教育理念與實施方式。 透過各項會議宣導親職教育相關概念 | 學務處 輔導室 進修部 |
4 | 辦理家庭教育相關知能研習 | 適時 | 教職員工 家長 | 以親職教育專題演講、工作坊、座談、影片欣賞討論、小團體、讀書會等方式進行家庭教育相關議題之探討。 | 學務處 輔導室 進修部 |
5 | 辦理各項會議、研習,溝通親職教育理念 | 適時 | 教師、家長 | 辦理親師懇談會,增進家長親職教育知能。 辦理個案研討會及特教IEP會議,結合家長及教師研擬個案學 生輔導及安置措施。 | 輔導室 |
6 | 家長諮詢 | 適時 | 家長 | 協助回應家長對學生在校學習適應之各項問題。 | 各處室 |
7 | 編製家長刊物 | 九月 適時 | 家長 | 發送「親職教育講座暨親師懇談會手冊」。 透過信件與家長溝通訊息或提供相關資源。 | 學務處 輔導室 |
8 | 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諮詢或輔導 | 適時 | 家長、學生 | 針對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之學生提供家長、學生相關家庭教育服務。 | 教務處 學務處 教官室 輔導室 進修部 |
9 | 規劃家庭教育課程融入各科教學 | 九月三月 | 教師 | 將家庭教育議題融入教師教學進度及課程規劃中,彙整相關 教學成果。 鼓勵教師參加家庭教育融入各科教學教案設計甄選活動。 | 教務處 |
10 | 家庭教育專題演講 | 適時 | 學生 | 利用週會、社團、及選修課程時間,邀請專家學者就家庭教育議題進行專題演講或研討。 | 學務處 輔導室 進修部 |
11 | 結合家長資源提供學生學習扶助 | 適時 | 學生、家長 | 運用家長及社區資源提供學生多元學習機會。 學生活動適時與社區家長資源結合,使家庭教育的理念更為 落實、完善。 | 教務處 學務處 輔導室 實習處 進修部 家長會 |
12 | 班級活動 | 適時 | 學生 | 配合班會討論之主題,由導師就家庭教育之內涵與同學討論,以建立同學家庭溝通與互動的態度及正確理念。 | 學務處 |
13 | 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 | 適時 | 教師、學生、家長 | 規劃課程單元、海報、徵文、影片欣賞、讀書心得、小團體等活動,並進行相關教學活動。 | 學務處 輔導室 進修部 |
14 | 國語文競賽 讀書心得及小論文競賽 | 適時 | 學生 | 配合國語文學藝活動競賽,將家庭或性別平等等議題或佳句納入演講、作文或書法題目中。 配合讀書心得及小論文競賽,將家庭或性別平等等議題或嘉句納入主題中。 | 教務處 圖書館 |
15 | 充實家庭教育軟硬體設備 | 隨時 | 教師、學生、家長 | 增購家庭教育之教學媒體(錄影帶、書籍等)及充實網路相關資訊,以供師生家長借用查詢。 | 教務處 學務處 輔導室 圖書館 |
七、經費:由本校輔導室家庭教育及各處室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八、本計畫經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審訂後,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