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3-4:健全三級輔導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 教育部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二) 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務發展計畫
二、目的:
拓展校外及社區心理輔導醫療資源,健全三級輔導功能,提升學生生活適應與學習能力,並延續國中高風險、高關懷學生之輔導。
三、主辦單位:
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四、承辦單位:
輔導室
五、辦理日期:民國105年8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
六、參加人員:
序 | 人 員 | 姓名 | 職稱 | 工作項目 |
1 | 主持人 | 陳建廷 | 輔導主任 | 統籌規劃與督導計畫 |
2 | 成 員 | 林美媛 | 專任輔導教師 | 執行計畫項目 |
3 | 成 員 | 待聘 | 特教教師 | 協助計畫之推動 |
七、實施方式:
(一)引入專業諮商,探索學生可能:
邀請諮商心理師入校服務,提供介入性與處遇性輔導。
八、實施內容:
(一)引入專業諮商,探索學生可能:
1.上下學期各安排12次心理諮商,每次服務3人,預計服務72人次。
2.外聘諮商師於本校諮商室進行服務。
九、工作進度:
執行月份 工作項目 | 105年 | 106年 | |||||||||||||
8 | 9 | 10 | 11 | 12 | 1 | 2 | 3 | 4 | 5 | 6 | 7 | ||||
1 | 引進諮商心理師資源 | 預定 |
|
|
|
|
|
|
|
|
|
|
|
| |
實際 |
|
|
|
|
|
|
|
|
|
|
|
| |||
十、獎勵與考核:執行計畫績效良好之有關師生,依校內獎勵規定予以敘獎。
十一、經費需求:由本校優質化補助經費,不足處由學校經費預算支應。
十二、本實施計畫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