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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藝競賽 / 校內技藝競賽實施要點

11493實習輔導會議訂定

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內技藝競賽實施要點

一、目的:

() 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實習,提高技術水準。

() 倡導學生間相互觀摩砥勵,培養學生精益求精之精神。

() 選拔優秀選手進行增廣教學,並為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

     賽及全國技能競賽選手之儲備。

二、實施對象:以各科二年級學生為主。

三、競賽職種:會計資訊、文書處理、程式設計、網頁設計、商業簡報、職場英文、

平面設計、電腦繪圖、數位動畫等。

四、競賽日期及地點:

() 校內技藝競賽安排在第二學期舉辦。

() 日期:由各科自行訂定。

() 地點: 由各科自行訂定。

五、命題及評審:

() 命題:以各職類所學相關技能為依據,由科主任或負責教師命題

() 評審:由科主任或負責教師擔任召集人,組成評審小組擔任評分工作。

 六、獎勵:

() 各職種優勝學生由該科主任列具獲獎名單送實習輔導組彙整,陳校長頒發獎狀。

() 各職種優勝學生由各科指導教師加強訓練(代表參賽選手),並代表本校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或各科校外技藝競賽。 

七、本要點經實習輔導會議審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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