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苗栗高商技藝競賽選手培訓實施計畫
105/01/21修改
107/02/23實習輔導會議修訂
109/09/03實習輔導會議修訂
111/02/15實習輔導會議修訂
一、依據:本校實習輔導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遴選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選手,並依進度培訓以增進技能精熟度,期使參賽
選手獲獎為校爭取榮譽。
(二)確立負責指導技藝競賽人員之責任及參與感。
(三)建立技藝競賽學術科歷屆題庫並加強技能訓練方式,以增進學生實力。
三、競賽與培訓職種:會計資訊、文書處理、程式設計、網頁設計、商業簡報、職場英文、電腦繪圖、商
業廣告等,並得視全國技藝競賽職種增減培訓職種。
四、實施內容:
計畫要項 |
時間 | 實施方式 | 備註 | |
決定技藝競賽指導老師 | 12月 | 依各科教學研究會議決定之輪序,聘請下屆指導老師。 | 由實習組依指導老師名單簽請校長頒發指導老師聘書 |
辦理校內競賽挑選儲備選手 | 2-4月 | 1.各科主任籌辦。 2.科內教師協辦。 3.各科一、二年級同學參加。 | 由各科主任籌劃挑選儲備選手相關計畫 |
提報培訓計畫 寒假集訓 | 1月 寒假期間 | 1.各職種指導老師視實際情況提出。 2.開訓由實習主任主持。 3.向儲備選手宣導技優相關規定。 | 1.指導老師填寫「培訓計畫表」(表一) 2.參訓期間選手須有家長同意書 |
彙整上年度技藝競賽試題 | 2月 | 1.實習組彙整後轉發各科。 | 建立各參賽職種題庫 |
學科與術科加深加廣練習 | 3-6月 | 1.指導老師利用課餘時間指導儲備選手加深加廣練習。 2.各職種依培訓計畫表實施訓練。 | 各職種填報「培訓日誌」(表二) |
暑期訓練 | 7-8月 | 1.各職種指導老師視實際情況提出。 2.暑期選手加強訓練。 3.各職種依培訓計畫表實施訓練。 | 1.各職種排定暑期培訓計畫 2.參訓期間選手須有家長同意書 3.填報訓練日誌 |
選出正副選手 | 9月 | 1.由指導老師選出正選手及副選手。 2.實習組辦理報名作業。 | 實習組陸續辦理住宿、報名等相關作業 |
參賽選手座談會 | 9月 | 1.實習主任主持。 2.向參賽選手說明技優辦法及升學優勢。 | |
轉發各職種本年度競賽規則 | 6-11月 | 1.實習組轉發各職種公佈之競賽規則。 2.各職種依競賽需求,請購工具材料。 | 各職種應儘早提出需求內容 |
課後加強技能訓練 | 9-11月 | 1.培訓時間可安排於早課、午休、課後、假日、班週會等。 2.指導老師依所需,決定選手培訓時間,申請填報公假單。 3.段考前一週可暫停培訓。 4.參賽選手決定第二次段考參加意願。 | 如需利用其它課程訓練,必須徵得授課老師、導師與家長同意,並簽署同意書。 |
辦理參賽選手學術科模擬測驗 | 11月 | 請各職種指導老師依各職種模擬試題,擇日辦理學/術科模擬測驗,以增進學生應考實力。 | 鼓勵選手參加校外競賽,並以公(差)假辦理 |
參賽選手經驗傳承 | 12月 | 參賽選手填報經驗傳承報告(心得分享)。 | |
指導老師參賽經驗傳承會議 | 12月 | 辦理經驗傳承會議,由本年度與下屆之指導教師進行分享與交流。 |
五、競賽獲獎之獎勵方式:
(一)參賽選手參加全國技藝競賽成績優良,入圍優勝者由學校頒發獎金及敘獎以資鼓勵,獎金部分由
該年度優質化計畫編列之獎助金經費支應,敘獎標準如下:
1.前三名:記大功兩次,並核發新台幣伍仟元獎金。
2.金手獎:記大功乙次,並核發新台幣伍仟元獎金。
3.入圍優勝:記小功乙次(入圍前2/3名者記小功兩次),並核發新台幣貳仟元整。
(二)凡指導學生參加全國技藝競賽成績優良之指導老師,由學校敘獎以資鼓勵。入圍優勝職種之指導
老師記小功乙次,獲金手獎榮譽者記小功兩次,未入圍者嘉獎兩次。
六、本計畫經實習輔導委員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