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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藝競賽 / 選手培訓實施計畫

國立苗栗高商技藝競賽選手培訓實施計畫

105/01/21修改

107/02/23實習輔導會議修訂

109/09/03實習輔導會議修訂

111/02/15實習輔導會議修訂

一、依據:本校實習輔導計畫辦理。

二、目的:

()遴選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選手,並依進度培訓以增進技能精熟度,期使參賽

    選手獲獎為校爭取榮譽。

()確立負責指導技藝競賽人員之責任及參與感。

()建立技藝競賽學術科歷屆題庫並加強技能訓練方式,以增進學生實力。

三、競賽與培訓職種:會計資訊、文書處理、程式設計、網頁設計、商業簡報、職場英文、電腦繪圖、商

    業廣告等,並得視全國技藝競賽職種增減培訓職種。

四、實施內容:

 

計畫要項

時間

實施方式

備註

決定技藝競賽指導老師

12

依各科教學研究會議決定之輪序,聘請下屆指導老師。

由實習組依指導老師名單簽請校長頒發指導老師聘書

辦理校內競賽挑選儲備選手

2-4

1.各科主任籌辦。

2.科內教師協辦。

3.各科一、二年級同學參加。

由各科主任籌劃挑選儲備選手相關計畫

提報培訓計畫

寒假集訓

1

寒假期間

1.各職種指導老師視實際情況提出。

2.開訓由實習主任主持。

3.向儲備選手宣導技優相關規定。

1.指導老師填寫「培訓計畫表」(表一)

2.參訓期間選手須有家長同意書

彙整上年度技藝競賽試題

2

1.實習組彙整後轉發各科。

建立各參賽職種題庫

學科與術科加深加廣練習

3-6

1.指導老師利用課餘時間指導儲備選手加深加廣練習。

2.各職種依培訓計畫表實施訓練。

各職種填報「培訓日誌」(表二)

暑期訓練

7-8

1.各職種指導老師視實際情況提出。

2.暑期選手加強訓練。

3.各職種依培訓計畫表實施訓練。

1.各職種排定暑期培訓計畫

2.參訓期間選手須有家長同意書

3.填報訓練日誌

選出正副選手

9

1.由指導老師選出正選手及副選手。

2.實習組辦理報名作業。

實習組陸續辦理住宿、報名等相關作業

參賽選手座談會

9

1.實習主任主持。

2.向參賽選手說明技優辦法及升學優勢。

 

轉發各職種本年度競賽規則

6-11

1.實習組轉發各職種公佈之競賽規則。

2.各職種依競賽需求,請購工具材料。

各職種應儘早提出需求內容

課後加強技能訓練

9-11

1.培訓時間可安排於早課、午休、課後、假日、班週會等。

2.指導老師依所需,決定選手培訓時間,申請填報公假單。

3.段考前一週可暫停培訓。

4.參賽選手決定第二次段考參加意願。

如需利用其它課程訓練,必須徵得授課老師、導師與家長同意,並簽署同意書。

辦理參賽選手學術科模擬測驗

11

請各職種指導老師依各職種模擬試題,擇日辦理學/術科模擬測驗,以增進學生應考實力。

鼓勵選手參加校外競賽並以公()假辦理

參賽選手經驗傳承

12

參賽選手填報經驗傳承報告(心得分享)

 

指導老師參賽經驗傳承會議

12

辦理經驗傳承會議,由本年度與下屆之指導教師進行分享與交流。

 


五、競賽獲獎之獎勵方式:

    ()參賽選手參加全國技藝競賽成績優良,入圍優勝者由學校頒發獎金及敘獎以資鼓勵,獎金部分

        該年度優質化計畫編列之獎助金經費支應,敘獎標準如下:

        1.前三名:記大功兩次,並核發新台幣伍仟元獎金。

        2.金手獎:記大功乙次,並核發新台幣伍仟元獎金。

        3.入圍優勝:記小功乙次(入圍前2/3名者記小功兩次),並核發新台幣貳仟元整。

    ()凡指導學生參加全國技藝競賽成績優良之指導老師,由學校敘獎以資鼓勵。入圍優勝職種之指導

        老師記小功乙次,獲金手獎榮譽者記小功兩次,未入圍者嘉獎兩次。

六、本計畫經實習輔導委員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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