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課前作業:
二、居家同步線上課程:
三、復學補課:
(一)確定停課兩週以上,第八節、暑期輔導取消以進行補課。
(二)專業分流、多元選修課程、彈性學習算學分之課程不實施同居同步線上課程,統一於復課後進行實體補課。
(三)彈性學習不算學分之微課程,教師可提供學生自學方案以完成補課。
(四)補課以未集會之早自習(07:10~08:00)、第八節、星期六或週日第一節至八節課,按原課表依次排定補實停課期間教師應授課程時數。
(五)若學期中未能補足,則延後至該學年寒暑假補足應授課程時數。
【註】教師可利用本校數位教學課程平台,上傳錄製與採用之教材,於空間時間請同學自行觀看非同步課程,並完成線上教學補課紀錄表,即可算入補課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