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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組織設置

 

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93.09.01 輔導工作委員會議通過

99.08.26 輔導工作委員會議修訂

100.08.26 輔導工作委員會審議通過

101.01.17 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101.08.28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

103.08.29 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9.08.28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12.02.10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12.08.29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壹、依據:

  一、總統府九十三年六月廿三日華總一義字第九三○○一一七六一一號令公布施行「性別平等教育法」。

  二、總統府一百年六月廿二日華總一義字第一○○○○一三一七一號令公布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第六條規定。

  三、總統府11111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3411號令修正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

  四、總統府112816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69321號令修正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

貳、目的:

    本校為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以及辦理校園性侵害相關事件之處理與防治工作,特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參、任務: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任務如下:

  一、統整本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肆、組織及任期:

     性平會置委員五至二十一人,任期一年,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校長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置執行秘書,由學務主任擔任,並指定專人負責處理有關業務。

伍、會議:

     性平會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性平會由主任委員召集,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應指定委員代理之。本委員會議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為原則。本委員會開會時得邀請諮詢顧問、相關行政機關人員及專家學者列席或報告,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陸、組織分工與職掌:

     依高級中等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自我檢核表第一實施要項第十細目:校內各單位能共同推動並執行性別平等教育及年度計畫之規定,本校性平會下設置行政與防治組、課程與教學組、諮商與輔導組及環境與資源組、圖書與刊物推行組、實習與教學組、人事行政組及進修部性平推動組等,各組分工細分如下:

  一、行政與防治組(學務處)

    (一)統整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成果。

    (二)規劃辦理學生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擬修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等相關規定。

    (四)受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申訴與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五)召開性平會會議,並處理性平案件之調查及相關行政事宜。

    (六)建立校園性平事件及加害人檔案資料,並負責於加害人轉至其他學校就讀時之通報事宜。

    (七)其他有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行政與防治之業務。

    (八)涉及校園性平案之協調連繫。

  二、課程與教學組(教務處)

    (一)發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教學、教材及評量;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

     () 招生及就學許可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不得有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

    (三)規劃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融入各科教學。

    (四)協助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案件之學生當事人學籍、課程、成績及相關人員課務。

    (五)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提供必要之協助。

    (六)安排性平事件當事人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相關事宜。

    (七)其他有關本校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事務。

  三、諮商與輔導組(輔導室)

    (一)規劃辦理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二)擬定與執行性平事件相關當事人之輔導計畫,並向性平會提出報告。

    (三)提供性平事件之當事人、家長、證人等之心理諮商、諮詢、轉介相關資源及追蹤輔導等服務。

    (四)提供懷孕學生諮商輔導、家長諮詢及社會資源之協助。

    (五)接受性平事件雙方當事人申復案件。

    (六)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案件之輔導事宜。

  四、環境與資源組(總務處)

    (一)建立安全及性別平等之環境。

    (二)辦理校園安全空間檢視說明會,公告檢視成果、並作成紀錄。

    (三)繪製並更新校園危險地圖,改善校園空間安全。

    (四)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環境與資源業務。

  五、圖書與刊物推行組(圖書館)

    (一)購置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圖書、刊物,供親師生借閱賞析。

    (二)辦理性別平等教育讀書會、心得寫作與徵文活動,潛移默化學生的性平價值觀。

  六、實習與技能組(實習處)

    (一)檢視性別平等實習教育空間,建構友善性別實習環境。

    (二)協調與監督實習專業教室,提供友善的性別工作場域。

    (三)發展性別平等教育實習課程之教學、教材及評量;實習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

    (四)運用實習會議實施性平教育宣導或研習活動。

  七、人事行政組(人事室)

    (一)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納入教師聘約。

    (二)規劃並推動校內性別主流化,建構教職員性別平等意識。

    (三)辦理教職員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之進修活動。

    (四)檢視並統計教職員參與性別平等教育情形,建構教職員性別平等規範。

    (五)受理教職員工性別事件之申訴與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八、進修部性平推動組

    (一)負責推動進修部各項性平業務,營造友善性平環境。

    (二)受理進修部校園性別事件之申訴與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九、會計組(主計室) 編列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專案預算。

柒、如案情內容牽涉性平會委員本人或親屬時,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應主動迴避。

捌、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規定處理之。

玖、本要點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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