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苗栗高商新課綱課程核心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106年6 月19 日行政會議通過
106年10 月23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本校)依據教育部頒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實施要點規定,設置本要點。
二、本校核心工作小組設委員十一人,均為無給職,其組成方式如下:
校長、秘書、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實習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教學組長、實習組長、家長代表,合計十一人,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主任擔任執行秘書。
三、核心小組之工作內容如下:
(一)擬定各項議題,並組成議題小組研議相關議題,以形成核心工作小組討論之草案內容。
(二)協助擬定學校願景、學校發展計畫、學生圖像、能力素養圖像、校本核心能力、各群教育目標、各科教育目標、學生學習地圖、課程地圖、學習空間設施設備分析等校本議題及草案。
(三)研討舊課綱與108課綱之銜接事宜、規劃建議案與人力規劃草案等。
(四)規劃與發展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加深加廣選修、彈性學習等校本課程,研議實施方式及議定相關配套措施。
(五)規劃適性分組教學、協同教學、重大議題融入課程之實務做法,協助擬定相關配套措施。
(六)將各種研討後之課程相關草案送交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議定。
(七)建議教師專業成長進修計畫,協助教師專業成長。
四、核心小組每月召開1~2次會議,研討新課綱課程規劃草案及新舊課綱銜接事宜等內容,其決議事項送交課程發展委員會核定後辦理。
五、核心小組開會時得視事實需要,邀請學者專家、其他相關人員列席諮詢或研討,並得辦理相關議題工作坊或研習,所需經費由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計畫、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前導學校工作計畫、其他相關專案計畫或校本預算內經費支應。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