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別日數
假
別
日
數
事假
5日 (教師7日)
病假
28日
婚假
14日
產前假
8日
分娩假
42日
流產假
懷孕滿五個月以上流產者。
21日
懷孕三個月以上未滿五個月流產者。
懷孕未滿三個月流產者。
陪產假
3日
喪假
15日
父母、養父母、配偶死亡者。
10日
繼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子女死亡者。
5日
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姊妹死亡者。
2.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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