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圖書館晚自修實施要點
民國100年2月7日行政會報通過
民國100年9月5日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實施
民國101年2月4日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109年3月16日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依據:參照本校圖書館自修室管理要點訂定。
目的:為提供同學一個安靜、整潔、效率及安全的讀書環境,培養良好的自學風氣,提升苗商優良學風。
地點與時間:
地點:圖書館一樓閱覽室。
時間:每週一至週五17:30至20:30。
學生留校自習配合事項:
採自由參加(但需附家長同意書 如附件四);欲留校自習者,事先告知家長留校日期、時間,當天需著學制服或學校體育服,於17:50前進入圖書館所排定之座位(不得任意調換位置)。
督導人員:由有意願參與的教師或行政同仁,留校協助。
為考量自習環境之衛生及安寧,自習教室內不得飲食、交談、討論或任何干擾他人之舉動。
同學申請留校自習務必「自治自律」,遵守留校自習公約。
為確保自習之效率及安全,請遵守學校作息時間,並不得進入其他未開放地區。
敬請家長隨時協助注意子女留校自習情形及安全,學校網站每日公告前一天留校自習同學班級、座號,家長如有問題請與學校及導師聯絡。
留校自習同學若違反規定,視情節輕重依校規議處
本實施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